我省出台《学生饮用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这次我省出台的《应急预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教育部《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的。《应急预案》适用于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学生,在校期间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学生饮用奶或食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学生饮用奶后,出现的群体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不包括特异体质者食用某种食物发生的过敏性疾病及乳糖不耐症。
《应急预案》提出了学生饮用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管理、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预案的启动、应急问题的处置、处置应急问题的保障、应急不当的处置等相关内容的程序和要求。《应急预案》明确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市、县学生饮用奶工作机构、卫生、教育、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人数及主要症状,并向供奶定点生产企业进行通报,要求企业迅速派出应急处理小组协助处理,并封存同批次可疑学生饮用奶,保留各类标本,主动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检验,协助上级部门和司法机关做好责任追究及理赔工作。责成、监督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直至取消定点生产企业资格;通过公共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向师生、学生家长、新闻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及处理信息,避免公众的各种无端猜疑。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四川省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应急预案》,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地要认真组织试点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学习《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二是要积极与当地学生饮用奶管理机构(畜牧食品局)取得联系,督促试点学校尽快建立学生饮用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三是要进一步明确本级(校)管理和工作职责,细化措施,强化监管,及时预防,避免学生饮用奶突发事件发生。四是要建立完善本级(校)学生饮用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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