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近日,省委农工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召开会议,正式启动了全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调整完善试点工作。与现行以计税面积为基础发放补贴资金政策相比,完善后的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补贴品种、兑付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化。一是将按照“有种有补,无种无补”的原则,对没有种粮食的农户或种主要粮食作物外其他作物的农户不予补贴。同时,按照“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在流转土地上种粮的农户同样可以享受补贴,补贴资金将真正补贴给种粮农户而不是不种粮的土地承包者。二是将过去有种无种按原计税面积或土地承包面积发放补贴,改为按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成片种植的马铃薯、红薯、高粱,三州可增加青稞、荞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三是将现在补贴资金由县或乡镇发放改为统一由县上通过“一折通”直发,避免了各乡镇补贴发放时间不一致和部分地方基层挤占、截留补贴资金情况发生。本次纳入试点工作的12个县(市、区),即:攀枝花东区、德阳广汉、绵阳三台、梓潼、广元苍溪、旺苍、达州宣汉、开江、巴中南江、雅安荥经、凉山宁南、阿坝小金,涵盖了平原、丘陵、山区,对今后向全省推广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调整完善后的粮食补贴政策将补贴资金真正补贴给种粮农户,打破了过去“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做法,使补贴政策的目标得到更加明确直接的体现,进一步增加农民的直接种粮收入,更好地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对保持全省粮食稳定增长、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
高正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