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质监局国资委携手合作推动国有企业质量提升

  • 2013年04月1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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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近日,省质监局、省国资委举行“共同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国有企业质量提升工作”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夏与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刘国强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雷建,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春英、秦长海,省质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陈进军,省质监局副巡视员杨俊,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明,省国资委副巡视员韩宝顺等出席。签字仪式由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亚光主持。 

      刘云夏代表省质监局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质量发展并给予质监工作大力支持的省国资委表示衷心感谢。他说,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质量工作,强调坚持以质取胜提升质量的核心竞争力,提出了产业链发展“层次高端化、结构高级化,竞争力高水平、质量高效益”的企业要求。近年来,在省国资委的支持下,共同在国有企业中培育了中国名牌21个,四川名牌124个,9家国有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先后支持骨干国有企业建立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3个,制定国际标准6项,国家、行业标准800多项,批准国有企业各类标准示范、试点项目近500个,推动了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别是推动了四川制造上台阶、上水平。他表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大局,转变观念,以签订《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在建立协调机制、品牌战略、诚信体系建设、标准战略、节能降耗和食品、产品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干部交流培训等方面,与省国资委加强深度合作,共同做好质量提升工作,共同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国强代表省国资委对省质监局多年来对全省国资监管及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近年来,省市国有企业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基础不断夯实,质量管理水平有了提高,但是与国际国内一流企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品牌影响力、号召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他表示,要以此次合作备忘签署为契机,在省质监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不断完善双方沟通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全面实施质量兴市工程,从重视规模和数量的增长向重视质量和效益的增长转变,切实提高质量对经济效益的贡献度;大力加强城镇体系建设,完善社会责任体系基础,带动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进一步提高。 

      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有利于形成新的工作合力,优势互补,必将推动品牌战略、诚信体系建设、特种产品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促进具有全国乃至国际竞争力的省属国企“四川造”知名品牌建设;必将转变我省国有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质量对经济效益的贡献度;必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表率作用,带动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改善,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 

      根据备忘录协议,省质监局、省国资委将共同努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双方分别委派一名分管副主任(副局长)牵头负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积极邀请对方参与相关工作;增强国有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共同指导国有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业法人质量工作负责机制,推进企业质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国有企业建立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共同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和认证认可基础工作。加强合作,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推进国有企业实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引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做“诚信经营”的表率,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强国有企业品牌建设。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品牌价值国家标准制定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组织国有企业参与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国有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国有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共同抓好国有企业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要抓好国有企业电梯、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验、监管、坚决杜绝“带病运行”。加强执法协作,加强行业、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企业质量管理的服务。向国有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建设、检测技术、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联合宣传表彰。共同开展2013年度国务院和省政府“质量奖”的全国表彰工作;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双方商定,将从今年起,互派干部到对方交流学习。 

      省质监局与省国资委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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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监局国资委携手合作推动国有企业质量提升

  • 2013年04月1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质监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近日,省质监局、省国资委举行“共同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推动国有企业质量提升工作”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夏与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刘国强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 

      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雷建,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春英、秦长海,省质监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陈进军,省质监局副巡视员杨俊,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明,省国资委副巡视员韩宝顺等出席。签字仪式由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亚光主持。 

      刘云夏代表省质监局对合作备忘录的签署表示热烈祝贺,对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质量发展并给予质监工作大力支持的省国资委表示衷心感谢。他说,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质量工作,强调坚持以质取胜提升质量的核心竞争力,提出了产业链发展“层次高端化、结构高级化,竞争力高水平、质量高效益”的企业要求。近年来,在省国资委的支持下,共同在国有企业中培育了中国名牌21个,四川名牌124个,9家国有企业获省政府质量奖,先后支持骨干国有企业建立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3个,制定国际标准6项,国家、行业标准800多项,批准国有企业各类标准示范、试点项目近500个,推动了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特别是推动了四川制造上台阶、上水平。他表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大局,转变观念,以签订《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在建立协调机制、品牌战略、诚信体系建设、标准战略、节能降耗和食品、产品以及特种设备安全、干部交流培训等方面,与省国资委加强深度合作,共同做好质量提升工作,共同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国强代表省国资委对省质监局多年来对全省国资监管及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近年来,省市国有企业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质量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基础不断夯实,质量管理水平有了提高,但是与国际国内一流企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品牌影响力、号召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培育。他表示,要以此次合作备忘签署为契机,在省质监局的指导和支持下,不断完善双方沟通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动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全面实施质量兴市工程,从重视规模和数量的增长向重视质量和效益的增长转变,切实提高质量对经济效益的贡献度;大力加强城镇体系建设,完善社会责任体系基础,带动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进一步提高。 

      合作备忘录的签订有利于形成新的工作合力,优势互补,必将推动品牌战略、诚信体系建设、特种产品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促进具有全国乃至国际竞争力的省属国企“四川造”知名品牌建设;必将转变我省国有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质量对经济效益的贡献度;必将发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表率作用,带动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改善,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 

      根据备忘录协议,省质监局、省国资委将共同努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双方分别委派一名分管副主任(副局长)牵头负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积极邀请对方参与相关工作;增强国有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共同指导国有企业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企业法人质量工作负责机制,推进企业质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国有企业建立产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共同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加强质量、计量、标准和认证认可基础工作。加强合作,提高国有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素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推进国有企业实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引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国有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共同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推动国有企业做“诚信经营”的表率,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强国有企业品牌建设。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品牌价值国家标准制定和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组织国有企业参与质量标准化活动。引导国有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国有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强化质量安全监督。共同抓好国有企业生产源头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要抓好国有企业电梯、锅炉、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检验、监管、坚决杜绝“带病运行”。加强执法协作,加强行业、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国有企业质量管理的服务。向国有企业提供质量管理、品牌培育、标准建设、检测技术、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联合宣传表彰。共同开展2013年度国务院和省政府“质量奖”的全国表彰工作;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双方商定,将从今年起,互派干部到对方交流学习。 

      省质监局与省国资委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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