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局印发《〈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实施方案》
该方案结合实际,采取分批推进、分步实施的方式,今年,将通过学习宣传、组织培训、抓点试点、培育典型等方式推进,明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计划2015年全面完成。该方案公布了三年内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计划表。
该方案要求,各企业要依据国家档案局第10号令和国家、行业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档案分类方案,突出本企业主要职能活动、生产组织方式、产品和服务等特点,将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纳入归档范围,并划定保管期限。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总部的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省档案局审核同意后执行。市(州)、县(市、区)国有企业总部编制的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分别报同级档案局审核同意后执行。各国有企业应按资产归属关系,指导所属企业规范各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进行审批。各级档案局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专人指导各企业进行编制、修改、完善,严格审核,确保本地区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方案明确,各企业2013年以前的管理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仍按原规定执行。2013年以后,新制定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局或企业总部审核同意后开始执行。未审核前,仍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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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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