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政府法制办、省志编委开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 2013年03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志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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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1月,省政府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列为2013年一类立法计划,拟于7月将《条例(修订)》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此,近期,省政府法制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赴成都、绵阳、南充开展《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调研的主题内容是: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对《条例(修订)》的意见与建议。参与调研的主要人员有省政府法制办政法文教法制处处长陈标,省志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副巡视员汪毅。 

      调研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研了成都市、锦江区、绵阳市、涪城区、南充市、顺庆区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了以上各地地方志机构以及市级相关单位(法制办、财政局、人社局、编办、文化局、档案局)对《条例(修订)》的意见与建议。 

      近日,调研组在省志编委召开会议,对《条例(修订)》进行修改完善。会议主要就地方志机构的规范、职责及方志馆建设等问题进行讨论。在总结吸收调研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省(市)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调研组对《条例(修订)》逐条修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修改稿。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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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法制办、省志编委开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调研工作

  • 2013年03月2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志编委
  •   今年1月,省政府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列为2013年一类立法计划,拟于7月将《条例(修订)》稿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此,近期,省政府法制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赴成都、绵阳、南充开展《条例(修订)》调研工作,调研的主题内容是:市、县地方志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对《条例(修订)》的意见与建议。参与调研的主要人员有省政府法制办政法文教法制处处长陈标,省志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副巡视员汪毅。 

      调研组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调研了成都市、锦江区、绵阳市、涪城区、南充市、顺庆区地方志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了以上各地地方志机构以及市级相关单位(法制办、财政局、人社局、编办、文化局、档案局)对《条例(修订)》的意见与建议。 

      近日,调研组在省志编委召开会议,对《条例(修订)》进行修改完善。会议主要就地方志机构的规范、职责及方志馆建设等问题进行讨论。在总结吸收调研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省(市)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调研组对《条例(修订)》逐条修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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