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示范文本)》在我省统一启用
作为目前全国少数几个在驾驶培训中使用规范合同的省份之一,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合同的启用工作,充分借鉴上海、江苏等省(市)的先进经验,参照房地产、水电等行业的合同格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最终制订了《培训合同》。
为积极推动《培训合同》在全省统一使用,厅运管局专门邀请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驾培行业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工作人员和驾校负责人进行了详细培训。各市(州)运管处(局)按照厅运管局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和督促各驾校认真履行培训主体责任。各驾校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与学员之间通过《培训合同》明确培训的种类、方式和收费等内容。目前,厅运管局已将《培训合同》纳入到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时计时管理系统中,驾校与学员只有签订《培训合同》,制卡中心凭《培训合同》编号制发IC卡后,方可进行培训。《培训合同》中还明确规定,培训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培训合同》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启用,是我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重要事件。培训合同的使用,提高了驾校和学员双方的维权意识,将有效杜绝了驾校乱收费、服务态度差、教学水平低、教练员“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发生,对维护驾校和学员双方合法权益,规范全省驾培市场秩序,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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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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