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国家质检总局在川督查“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

  • 2013年02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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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质检总局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有关工作安排,2013年1月31日,总局执法督查司办案督查处处长孔丽英一行对我省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进行了督查。

      本次“春节”集中行动以“三统一”的方式开展全国联动。一是统一时间,2013年1月24日至2月6日为全国统一集中行动日。二是统一重点产品,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和肉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三是统一执法方式,省市县三级联动,严查企业是否存在违禁超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督查组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发现问题相结合、全面了解与重点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后听取四川省质监局、成都市质监局、德阳质监局有关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四川徽记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绵竹金福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随机抽查了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检查了企业生产资质、台帐记录、使用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标识标注等。

      通过检查,督查组认为四川省质监系统在本次“春节”食品专项打假中,迅速组织传达贯彻总局精神,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确定排查重点,做到有部署、有机构、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执法到位。通过专项打假,推动了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落实,充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及时排查了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执法打假,严厉惩治了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了质监部门保驾护航作用。督查组对四川食品执法打假寄予厚望,希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成果,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使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川省质监局稽查总队赵宏伟总队长陪同督查。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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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在川督查“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

  • 2013年02月05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质监局
  •   按照质检总局开展“质检利剑”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有关工作安排,2013年1月31日,总局执法督查司办案督查处处长孔丽英一行对我省食品执法打假“春节”集中行动进行了督查。

      本次“春节”集中行动以“三统一”的方式开展全国联动。一是统一时间,2013年1月24日至2月6日为全国统一集中行动日。二是统一重点产品,以节日热销的酒类产品和肉制品为重点查处对象。三是统一执法方式,省市县三级联动,严查企业是否存在违禁超限,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督查组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总结经验与发现问题相结合、全面了解与重点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后听取四川省质监局、成都市质监局、德阳质监局有关工作汇报,实地检查了四川徽记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四川绵竹金福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随机抽查了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检查了企业生产资质、台帐记录、使用的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标识标注等。

      通过检查,督查组认为四川省质监系统在本次“春节”食品专项打假中,迅速组织传达贯彻总局精神,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确定排查重点,做到有部署、有机构、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监管到位,执法到位。通过专项打假,推动了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落实,充分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及时排查了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执法打假,严厉惩治了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了质监部门保驾护航作用。督查组对四川食品执法打假寄予厚望,希望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成果,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五不放过”,使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川省质监局稽查总队赵宏伟总队长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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