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植物提取物出口连续三年增长
四川局结合辖区植物提取物出口实际,制定四条措施保障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力促外贸持续稳定增长。一是坚持对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制订四川局出口提取物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要求,将出口植物提取物纳入注册登记产品范畴,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目前,四川已有28家注册登记的出口植物提取物企业。二是注重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收集宣传。及时收集汇总CAC、主要进口国、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及标准要求,构建完善的产品标准体系,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增强企业的质量和责任意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三是强化对原辅料的控制和产品检测。要求企业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合格评价制度,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要求的原辅料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并定期对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情况进行抽样检测,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四是主动开展对出口企业的分类管理。结合四川局正在试行的出口食品农产品“3+3G”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在产品进行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主动实施分类管理,确定检验监管频率和抽检比例,营造便捷的通关环境。
责任编辑:
高正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