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四川规定农村低年级小学生上学路程不超1.5公里

  • 2013年02月26日 00时00分
  • 来源: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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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后,我省农村小学低、中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1.5公里,高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5公里;小学1至3年级学生不寄宿,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这意味着那些曾经被撤并的村小或者教学点将根据需要重新恢复办学,偏远地区的孩子和家长不再为遥远的上学路担忧,“就近入学”得以落实。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在规划批准实施之前,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任何教学点)。” 

      就近入学 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2年以来,同全国其它地方一样,我省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改善了办学条件,优化了教师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由于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撤点并校,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对此,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我省遂制定了实施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基本要求,即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具体而言,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和办好村小学或教学点,形成有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村小学、教学点的合理学校布局结构。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 

      “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这位负责人说,我省的具体规定是,小学校点设置应使农村低、中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1.5公里,高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5公里。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与国务院的要求有所不同,考虑到三州地广人稀的实际,我省规定了“除人口少的民族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可以单独设置初中,也可以设置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科学规划 学校撤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根据《意见》,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而且,专项规划必须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专项规划要省政府点头,这种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这位负责人说。《意见》还规定,在规划批准实施之前,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任何教学点),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不得随意变更。按照进程安排,今年5月20日前,省教育厅汇总各地专项规划后报省政府。 

      《意见》针对“盲目撤并”现象提出规范要求:对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应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要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使学校撤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凡是多数家长反对、学校撤并后到新学校往返交通不便、安全得不到保障、寄宿条件不能满足需要、大班额现象突出的地方不得强制撤并现有校点。” 

      此外,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和农民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对路途较远、学龄人口变化大、撤并后群众意见大、确有必要恢复的学校(教点)应按程序恢复办学。” 

      全力保障 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于只有几十人的村小或者教学点,这项政策能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当前,一些地区由于学校撤并,还导致寄宿制学校管理混乱和班额超标问题突出。对此,《意见》提出“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生活管理服务、保安人员短缺问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从2013年起,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使学校班额符合国家标准。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 

      《意见》还强调了校车安全,提出要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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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规定农村低年级小学生上学路程不超1.5公里

  • 2013年02月26日 00时00分
  • 来源: 教育厅
  •   今后,我省农村小学低、中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1.5公里,高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5公里;小学1至3年级学生不寄宿,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这意味着那些曾经被撤并的村小或者教学点将根据需要重新恢复办学,偏远地区的孩子和家长不再为遥远的上学路担忧,“就近入学”得以落实。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严格执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在规划批准实施之前,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任何教学点)。” 

      就近入学 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2年以来,同全国其它地方一样,我省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改善了办学条件,优化了教师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由于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撤点并校,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对此,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我省遂制定了实施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基本要求,即保障学生就近入学的需要。”具体而言,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要设置和办好村小学或教学点,形成有乡(镇)中心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和村小学、教学点的合理学校布局结构。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 

      “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这位负责人说,我省的具体规定是,小学校点设置应使农村低、中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1.5公里,高年级学生上学单程一般不超过5公里。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各地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与国务院的要求有所不同,考虑到三州地广人稀的实际,我省规定了“除人口少的民族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可以单独设置初中,也可以设置为九年一贯制学校。 

      科学规划 学校撤并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根据《意见》,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而且,专项规划必须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汇总后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专项规划要省政府点头,这种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这位负责人说。《意见》还规定,在规划批准实施之前,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任何教学点),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不得随意变更。按照进程安排,今年5月20日前,省教育厅汇总各地专项规划后报省政府。 

      《意见》针对“盲目撤并”现象提出规范要求:对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应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要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使学校撤并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凡是多数家长反对、学校撤并后到新学校往返交通不便、安全得不到保障、寄宿条件不能满足需要、大班额现象突出的地方不得强制撤并现有校点。” 

      此外,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和农民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对路途较远、学龄人口变化大、撤并后群众意见大、确有必要恢复的学校(教点)应按程序恢复办学。” 

      全力保障 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于只有几十人的村小或者教学点,这项政策能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当前,一些地区由于学校撤并,还导致寄宿制学校管理混乱和班额超标问题突出。对此,《意见》提出“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寄宿制学校的学生生活管理服务、保安人员短缺问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从2013年起,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使学校班额符合国家标准。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 

      《意见》还强调了校车安全,提出要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车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以及拼装车、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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