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告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
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对于维护种苗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收入,推动自主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和贯彻落实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我厅高度重视,迅速按照中央和省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全省林业系统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做出总体部署,成立以包建华副厅长任组长,厅办公室、法规处、造林处、森林公安局、计财处、科技处、退耕办、种苗站、科技推广站、林业宣传中心等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木种苗站,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级林业部门均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省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全面铺开。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厅及时下发了《四川省林业厅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印发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林种函〔2012〕581号)、《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川林函〔2012〕561号)、《四川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情况调查的通知》(川林办〔2012〕37号),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和《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三是严厉整治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结合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各地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种子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强了公众对林木种苗和林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了解,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种和科技兴种,营造了良好的林木种苗发展环境。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编印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手册等资料,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简报、电视、标语和宣传牌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重点林区和种苗生产经营集中地道口、房屋墙体等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张贴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关于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借助全民普法、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有奖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宣传。
三、组织培训、规范执法
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避免在执法行动中出现不规范执法、或者执法程序错误等问题,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一是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达州市和宜宾市在组织林木种苗、森林公安、造林等相关人员集中学习时,还邀请了省厅相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授课;二是加强交流,成都、巴中、广安等市州组织了多次市内县与县、单位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探讨先进规范的执法经验。通过学习和交流,执法人员更加全面准确的掌握了执法行动内容、法律法规条款适用的范围和实质含义,其业务能力、办案水平和技巧都得到提升,进一步夯实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基础。
四、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为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各地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态度,真抓实干。德阳市在宣传上创新方式,在《德阳日报》开辟了《种子法》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宣传专栏,并在德阳电视台做了德阳市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局长专访,同时借助网络平台,通过手机短信向市民宣传《种子法》等林木种苗法律法规;雅安市将岗位前移,主动开展服务工作,在全面摸清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的前提下,主动联系各单位,采取去函、联系座谈,上门服务等形式,积极主动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将许可证申请表格带到未办理的企业,现场讲解,指导企业填报;广元市将关口前移,提高育苗业主准入门槛,深入推行“引种质量终身负责,建好优质采穗圃,比造业主本土育苗,部门群众监督实施”的育苗机制;眉山市不断完善检查方式,设立了定期抽查、随机抽查、跟踪检查和突击检查等多种检查形式;南充市多个区县建立了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在重点村镇、重点地段设置“暗哨”和固定监测人员,开通了固定举报电话和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
五、扎实工作、成效显著
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省林业厅积极组织全省21个市州林业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广泛深入到种苗基地、苗圃、造林地等检查,依法查处以次充好、以非良种冒充良种、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截止目前,全省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0余份,张贴标语400余条、信息简讯200余,电视报道50余次,发送短信10000余条,出动执法人员3万人次,执法车辆5000多次,抽查种子生产经营单位3700余家,造林地1000余处,抽查种子5000余公斤,苗木500余万株。查出无证生产经营企业159户,其中,成都8户、达州42户、泸州77户、眉山8户、乐山6户、巴中12户、绵阳1户、阿坝州5户,各地及时对这些单位发出了处罚通知和整改意见;销售伪劣林木种苗1户(乐山),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曝光;对郫县全县鲜花店销售的非法引种的外来有害生物-“加拿大一枝黄花”进行了2次统一清剿和集中销毁。今年6月,省林业厅在全省开展了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及保护情况的摸底调查,通过调查,我省林业系统目前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与授权上还是空白,在经营管理中还没有发现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侵权行为和相关纠纷案件。
六、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行动的进展情况。通过典型案件曝光等形式,保持对制假售假以及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和震慑力度,增强林木种子企业守法意识,提高农民识辨假劣林木种子的能力,提高广大品种权人、用标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的舆论氛围。
(二)依靠先进科技,加强监管。由于林木种苗的特殊性,同一树种下的多个品种外形极其相似,即使是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也很难快速的区分不同的品种,更不用说普通的使用者。因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各品种DNA图谱库,每次审认定的新品种及时建立DNA图谱,在发生品种纠纷时,就能用先进的技术及时解决。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属于专业性执法,要高质量地完成执法任务,不仅要求执法人员有比较扎实的林木种苗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今后,我们将加大对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逐步为市县两级配备林木种苗检测检验设备,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的装备精良的林木种苗行政执法队伍。
(四)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高威慑力和社会影响力。不定期的联合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林木种苗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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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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