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海事贯彻“五个禁止”强化行风建设
“五个禁止”包括禁止插手航运市场和水运建设市场,谋取私利;禁止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禁止以任何借口刁难行政相对人,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禁止利用职权为所属事业单位经济实体谋取利益,坚决做到海事执法、人员待遇与经济实体彻底脱钩;禁止与“中介”勾结,坚决杜绝通过他人间接向行政相对人收取好处的行为。
下一步,我省地方海事系统将加大宣传,组织学习,并结合地区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通过自查自纠,开展明察暗访,逐条对照落实。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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