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旅游中心六项举措推进森林公园建设管理规范化
一是通过召开全省森林公园工作会议宣讲森林公园建设的意义,以会代训对各级森林公园管理干部和国家级森林公园主要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和管理技能的培训。
二是组织编制省级和市州级区域森林公园发展总体规划,促使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同时加强对景区规划的管理,组织专家评审了5个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达州市通川区犀牛山、宣汉县峨城竹海、万源市黑宝山、渠县大坡岭、通川区千口岭)、1个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总体规划(翠云廊梓潼片区)。
三是鼓励、引导各地创建或升级森林公园,初见成效。南充百福寺、阿坝祁狭沟、内江白云峡、甘孜播美山、宜宾连天山、宜宾翠屏山、绵阳嫘里等20处提出或启动了申报省级森林公园工作;达州观音山等3处省级森林公园提出或启动了申报国家森林公园的工作。2013年,我省新增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阆中国家森林公园)和2个省级森林公园(广元三溪口森林公园和万源东林山森林公园)。
四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组织专家现场审查瓦屋山、七曲山、福宝、龙苍沟等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实地考察海螺沟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建设项目事项,实地调研周公山省级森林公园灾后重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实地考察二郎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索道占用林地事项以及绵阳三台县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林地征占用合规性。通过考察,进一步规范了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报批的程序,加快了依法建设和管理森林公园的步伐。
五是争取国家财政资金用于国家级森林公园(360万元/个)资源保育和生态科普教育转移支付,同时争取到省财政投入支持省级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补助资金,实现了森林公园国家无投入的突破,有力地促进了我省森林公园事业的发展。省林业厅出台《四川省国家森林公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禁止开发区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规范资金使用,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省森林旅游中心会同规资处选定成都鸡冠山、广元栖凤峡等6个省级森林公园作为我省第一批实施省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保护管理能力建设补助项目,并指导其进行项目编制。
六是森林公园监督检查见成效。借森林公园实施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报批时机,宣传贯彻森林公园管理规定,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督查通知,限期整改。2013年共发出7份督查通知。对攀枝花二滩国家森林公园隶属关系问题,绵阳高山国家森林公园原总体规划超过10年问题,成都都江堰国家森林公园无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未编制总体规划等问题进行督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有荥经龙苍沟、梓潼七曲山等8家森林公园新建起了管理机构。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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