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系列“卓越教育培养计划” 推进高等教育质量提升
一是实施“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联合经信委等部门、行业、企业,确立了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30所本科院校电子信息、金属材料工程、环境工程等187个专业点实施计划项目,改革覆盖面占全省工科专业的30%左右。
二是实施“省级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联合省委宣传部确立了四川大学、四川传媒学院等8所高校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等10个专业实施培养计划,改革覆盖面占全省新闻传播相关专业的30%左右。
三是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联合省卫生厅确立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等10所高校临床医学等15个专业点实施培养计划,改革覆盖面占全省医学专业的42%左右。
四是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联合省委政法委确立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法学专业实施培养计划,改革覆盖面占全省法学专业的30%左右。
五是实施“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确立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5个法律实务部门作为“省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并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制定2013-2017年四川省高校教师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双向互聘计划,落实2013年双向互聘50名人员工作。
上述系列“卓越教育培养计划”,以转变培养模式、强化实践环节、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与用人部门的人员双向互聘为重点,建立高校面向社会、行业开门办学,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教育与培养对接的育人体系,旨在破解人才培养和实际脱节的难题,对持续提高高等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具有深远意义。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