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成立

  • 2013年11月1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档案局
  • 【字体:
  •   为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有序开展,近日,省档案局印发《关于成立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 

      《通知》指出,协作组是研究、评价、服务创新型企业档案工作的平台,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助手,应在省档案局和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档案工作协作交流,组织档案工作理论研究,创新企业档案工作手段,提高企业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知》要求,协作组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促进企业档案工作依法健康发展。在坚持服务、创新、开放、协作、务实的工作原则,可通过研讨座谈、现场观摩、咨询交流、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汇集企业档案工作信息、交流企业档案工作经验、推广企业档案工作先进典型,提高企业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要反映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企业档案工作对策,提供咨询与政策建议,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通知》强调,协作组组长单位作为协作组的召集单位,要制定协作组的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活动。省档案局将适时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协作组的工作经验,推广好的做法,表彰先进。 

      协作组的成立将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成立

  • 2013年11月19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档案局
  •   为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有序开展,近日,省档案局印发《关于成立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成立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档案工作协作组。 

      《通知》指出,协作组是研究、评价、服务创新型企业档案工作的平台,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助手,应在省档案局和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档案工作协作交流,组织档案工作理论研究,创新企业档案工作手段,提高企业档案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通知》要求,协作组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促进企业档案工作依法健康发展。在坚持服务、创新、开放、协作、务实的工作原则,可通过研讨座谈、现场观摩、咨询交流、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汇集企业档案工作信息、交流企业档案工作经验、推广企业档案工作先进典型,提高企业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要反映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企业档案工作对策,提供咨询与政策建议,为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通知》强调,协作组组长单位作为协作组的召集单位,要制定协作组的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活动。省档案局将适时召开会议,总结交流协作组的工作经验,推广好的做法,表彰先进。 

      协作组的成立将加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国有企业档案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 雷晓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