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出台集体林权交易体系建设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关于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完善金融支持林业市场体系建设;要认真研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强县级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集体林权交易平台建设。
《意见》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并联网的省、区域、县、乡四级组成的集体林权交易信息平台,即依托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所属的西部林权交易网建立省级平台,筹备建立区域性交易平台,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信息发布平台,乡镇设立流转信息窗口。最终实现县级平台、乡镇窗口收集发布林权流转信息,省级、区域性平台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配置和衍生服务。
为确保交易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将按照先行先试、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先期选择15个县(区)进行试点。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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