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新突破
2010年,国家在部分省、市启动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我省也结合实际,为推动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做了积极尝试和有益探索。尤其是在当前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尚不明确,改革整体推进条件尚不具备的现实条件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等文件要求,根据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需要和全省国有林场公益林面积占林地面积86.4%的实际(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的主导方向是力争全部划为生态公益型林场),积极将国有林场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到2012年,全省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序列的国有林场达58个,占林场总数的32.2%,比2007年末的24个增加了142%,国有林场公益属性得到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更加充分的尊重,发展条件进一步优化,发展活力进一步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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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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