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全省律师行业认真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

  • 2013年01月3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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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律师依法办理刑事法律事务的重要依据。为使全省律师深刻领会新刑诉法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加深对修正案相关条款的理解,提高律师刑事辩护代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及时部署并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和研讨活动,使新刑诉法主要精神和相关规定深入人心,为今年1月1日新法正式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一是走出去。全省先后派出200多名律师,参加了全国律协举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培训班、北京点睛网举办的刑事辩护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2012刑事辩护(西南)论坛”等高规格培训活动,为律师行业大面积培训培养了骨干。二是请进来。成都、德阳、眉山、宜宾等地分别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专家教授为律师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雅安市局、市律协获悉市委政法委邀请最高法专家为全市政法干警举办讲座的消息后,主动请求将全市律师纳入其中。三是开展网络培训。充分利用远程网络培训的及时性和灵活性,组织律师参加了中国律师培训网“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栏”以及“西部律师培训项目”中的刑事诉讼执业技能学习培训。四是结合律师年度考核培训,请省律协领导、省内专家型律师为律师授课,解读新《刑事诉讼法》主要精神和相关规定。新法颁布以来,全省律师行业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59批次,培训律师和实习人员1.12万人次,基本做到了全员参与。 

      针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去年4月,由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牵头,邀省级公检法部门共同举办了“第二届四川司法实务论坛”,着重研究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形成了共识。省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也积极行动,深入开展探讨活动。刑事专业委员会相继举办了“刑诉法修正案与刑事辩护”技能研讨会、“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的死刑辩护论坛”、“刑事辩护博士论坛”等活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也组织开展了以“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沙龙活动。专家型律师、骨干律师深刻独到的解读和阐释,使参加活动的律师深受启迪。 

      以学习贯彻新刑诉法为契机促进律师执业环境改善。结合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主动与当地司法机关协调沟通,做好衔接工作。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经过反复协商,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与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商,出台了《关于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的规定》;省律师协会与乐山、眉山两市检察机关签署了《关于开展证据开示试点工作备忘录》并形成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证据开示和意见交换试点工作;省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与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签署协议,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帮助协作工作机制;成都市司法局先后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并走访市公安局看守所,就认真贯彻新刑诉法、加强司法机关与律师行业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共识。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努力和相关司法机关的支持配合,较好地解决了律师在会见、阅卷、复制证据材料、与办案司法人员交换意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司法机关还建立了律师会见日、律师会见室、律师休息室等制度和设施,安排专门场所、专门人员接待律师,听取律师意见,较好地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 

      面向社会积极宣传新刑诉法基本精神。结合“六五普法”和社会公益活动,全省律师行业积极宣传新刑事诉讼法。去年12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参加活动的律所和律师都把新刑事诉讼法作为宣传普及的重点内容,主动向社会公众宣讲新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及惩罚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等相关精神。成都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应媒体要求,亮相荧屏阐释新刑诉法基本精神;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应省科协邀请,派出骨干律师为该会举办了新刑诉法专题讲座;四川都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邀为成都市公安局举办的培训班授课,阐释新刑诉法背景下律师辩护权对对公安执法的影响问题,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和支持;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在甘孜州得荣县开展“同心律师法律服务”期间,应邀对该县政法干警进行了新刑诉法专业培训,受到广大干警好评。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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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律师行业认真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

  • 2013年01月31日 00时00分
  • 来源: 司法厅
  •   去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律师依法办理刑事法律事务的重要依据。为使全省律师深刻领会新刑诉法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加深对修正案相关条款的理解,提高律师刑事辩护代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及时部署并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和研讨活动,使新刑诉法主要精神和相关规定深入人心,为今年1月1日新法正式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一是走出去。全省先后派出200多名律师,参加了全国律协举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培训班、北京点睛网举办的刑事辩护律师专业技能高级研修班、“2012刑事辩护(西南)论坛”等高规格培训活动,为律师行业大面积培训培养了骨干。二是请进来。成都、德阳、眉山、宜宾等地分别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四川大学专家教授为律师授课或举办专题讲座。雅安市局、市律协获悉市委政法委邀请最高法专家为全市政法干警举办讲座的消息后,主动请求将全市律师纳入其中。三是开展网络培训。充分利用远程网络培训的及时性和灵活性,组织律师参加了中国律师培训网“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栏”以及“西部律师培训项目”中的刑事诉讼执业技能学习培训。四是结合律师年度考核培训,请省律协领导、省内专家型律师为律师授课,解读新《刑事诉讼法》主要精神和相关规定。新法颁布以来,全省律师行业共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59批次,培训律师和实习人员1.12万人次,基本做到了全员参与。 

      针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去年4月,由省委党校、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牵头,邀省级公检法部门共同举办了“第二届四川司法实务论坛”,着重研究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形成了共识。省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也积极行动,深入开展探讨活动。刑事专业委员会相继举办了“刑诉法修正案与刑事辩护”技能研讨会、“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的死刑辩护论坛”、“刑事辩护博士论坛”等活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也组织开展了以“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为主题的沙龙活动。专家型律师、骨干律师深刻独到的解读和阐释,使参加活动的律师深受启迪。 

      以学习贯彻新刑诉法为契机促进律师执业环境改善。结合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主动与当地司法机关协调沟通,做好衔接工作。省司法厅与省检察院经过反复协商,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与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会商,出台了《关于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工作的规定》;省律师协会与乐山、眉山两市检察机关签署了《关于开展证据开示试点工作备忘录》并形成实施意见,积极推进证据开示和意见交换试点工作;省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与成都市锦江区公安分局签署协议,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帮助协作工作机制;成都市司法局先后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并走访市公安局看守所,就认真贯彻新刑诉法、加强司法机关与律师行业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共识。通过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努力和相关司法机关的支持配合,较好地解决了律师在会见、阅卷、复制证据材料、与办案司法人员交换意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些司法机关还建立了律师会见日、律师会见室、律师休息室等制度和设施,安排专门场所、专门人员接待律师,听取律师意见,较好地保障了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 

      面向社会积极宣传新刑诉法基本精神。结合“六五普法”和社会公益活动,全省律师行业积极宣传新刑事诉讼法。去年12月“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参加活动的律所和律师都把新刑事诉讼法作为宣传普及的重点内容,主动向社会公众宣讲新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及惩罚犯罪、保护公民权利等相关精神。成都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应媒体要求,亮相荧屏阐释新刑诉法基本精神;四川泓森律师事务所应省科协邀请,派出骨干律师为该会举办了新刑诉法专题讲座;四川都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邀为成都市公安局举办的培训班授课,阐释新刑诉法背景下律师辩护权对对公安执法的影响问题,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和支持;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在甘孜州得荣县开展“同心律师法律服务”期间,应邀对该县政法干警进行了新刑诉法专业培训,受到广大干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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