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发[2012]11号)及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3号),中共文化部党组《关于印发文化部党组及机关、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文党发[2013]1号),以及《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川委发[2012]17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3]1号)精神,进一步改进全省文化系统工作作风,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1.领会精神实质。中央领导集体着眼巩固执政地位、强化服务意识、夯实执政基础提出的“八项规定”和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以下简称“重要批示”),充分展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各市(州)文化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通过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民本意识。
2.注重学习方法。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进党风政风的重要抓手。文化系统要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和文化中心工作任务,把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走、转、改”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抓好“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以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引领社会风尚,以实际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带头示范,抓好落实
3.领导以身作则。全省文化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带头遵守、带头执行,做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的表率。立学立行,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以自身的示范表率,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践行“八项规定”,全面落实“重要批示”,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4.改进调查研究。重心下移、工作下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处以上干部每人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个处室每年至少完成1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下基层调研要有的放矢,做到调研计划周密,调研目的明确,调研工作常态化。下基层调研要多倾听群众呼声,多角度了解基层实情。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安排宴请,不收受礼品。
5.密切联系群众。要切实树立群众观点,切实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厅领导每人联系1个基层文化单位,切实为基层文化单位解难事、办好事。深入推进“挂、包、帮”活动和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实施好中央、省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努力帮助改善和提高基层文化单位干部群众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水平。
6.减少文件简报。上报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的公文,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能够通过电话联系的不发文,能够合并发文的不单独发文,能通过信息渠道报送的不再通过文件报送。每个单位上报简报只保留一种,每期简报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根据相关要求,文化厅已将原《四川文化信息》、《四川文化要情》合并为《四川省文化厅简报》,各处(室)不再自行印发简报。厅领导不公开出版讲话文稿汇编,不举办个人作品展,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7.精简工作会议。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重要会议主题报告不超过60分钟,总结讲话不超过30分钟。凡是以文化厅名义召开会议,须经分管厅领导报厅长批准。参会人员交叉、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尽量合并召开。各处(室)召开全省性的工作会议,每年不得超过1次,参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60人,不举办超出“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范围的会议。工作会议不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举办,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会议尽量安排自助餐,不上酒和高档菜肴,不发放纪念品。
8.规范节庆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上关于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要求,加强管理、从严控制。未经批准不得以文化厅名义,或者变相以文化厅名义举办各类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开展跨地区、跨系统的全省性、区域性非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严格控制机关处以上干部参加各类应酬性的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参加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的,需提前申报。
9.严格评奖表彰。各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评奖表彰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除文化部、省政府、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并经相关部门备案的评比表彰项目外,不得开展各类评比表彰。
10.严格程序办理。严格依法行政,按程序和制度办事,各处(室)制定年度计划、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重要文件,决定重大文化行政事务,必须提请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省委、省政府的文件和以文化厅名义印发的行政审批、重大会议活动和表彰授牌的文件须经分管厅领导报厅长审签。
11.厉行勤俭节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住房、车辆配备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能耗,简化接待,减少支出,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12.严守出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干部出访的有关规定。不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出访考察,严格按照批准的路线、时间和内容执行出访(境)任务。出访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控制,从严审核。专项交流活动专项报批。党政领导干部出访不接受国(境)外企业资助,不由国内企业或下属单位分摊、提供出访费用。
三、加强监督,务求长效
13.纳入绩效评估。全省文化系统要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的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评估管理,作为专项指标,定期开展督查。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中央规定落到实处。绩效评估结果要抄送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14.严格实施问责。要创新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真正让“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持久地、深入地落实好。对贯彻落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以及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15.完善规章制度。要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重要批示”纳入全省文化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加强制度设计和制度创新,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各项工作。健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作风量化考评机制。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16.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纪检部门牵头,相关处(室)参加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定期研究工作、沟通信息、通报情况、违规违纪线索甄别查处等制度,形成联系紧密、运转协调、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
四川省文化厅
2013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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