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2012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民族工作的意见》,在推进社区、企业民族工作的机制建设上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会同四川省委宣传部、统战部命名了49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示范企业、示范村社、示范户;命名了1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加强民族团结联络员队伍建设,在全省范围聘请了第一批共58位各族各界人士为“四川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联络员”。在雅安市石棉县举行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启动仪式。
二是认真指导各市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协调各省级相关部门落实对民族地区的帮扶措施,督促各市州出台加强民族工作和推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细化措施,指导攀枝花、遂宁、宜宾等市召开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赴会讲话,掀起全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热潮。
三是以项目为载体着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新村”。近两年共安排三州开发资金1.2亿元,在民族地区启动实施了24个“民族团结示范新村”项目,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建设村内道路、供排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发展种养殖业和“彝家乐”、“藏家乐”、“羌家乐”等旅游服务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村容村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新平台。
四是认真做好凉山彝族自治州建州六十周年庆祝活动相关工作。加强与国家民委联系做好中央部委祝贺团和承办省祝贺团组建与出席庆祝大会等一系列工作,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支持凉山发展项目落实到位。凉山州六十周年庆典取得了圆满成功,充分展示了在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指引下,凉山州取得的辉煌成就,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了新高潮。同时通过州庆活动也促进了凉山加快发展和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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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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