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部署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文化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精心组织和引导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2013年两节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要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为目的,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打好主动仗,将丰富多彩的节日活动同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宣传“科学发展、辉煌成就”结合起来,同宣传党的十七大以来本地取得的经济社会发展巨大、工作业绩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我省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涌现出来的新事物、新典型。要借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文化活动之机,积极展示我省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全省人民脚踏实地,奋发进取,努力实现中央及省委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通知》明确两节期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几条原则:一是要按照欢乐喜庆、文明和谐、广泛参与、社会文化社会办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节庆文化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立足本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勤俭办活动,积极组织群众举办文艺演出、歌咏比赛、大讲堂、艺术展览、灯会、焰火晚会、民间艺术表演等各类活动,以多形式、高品位、特色浓的文化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和观赏;三是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作用,积极组织戏剧演出等各种类型的公益性展演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尤其要组织好农村文化活动,组织、引导、协助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社区(中心)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节日文化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参与节庆文化活动,丰富基层节庆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各级文化部门和文艺演出团体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送演出下乡、送电影下乡、送图书下乡、送书画下乡、送文艺辅导下乡等系列文化下乡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通知》特别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在媒体上列出节庆文化活动菜单,增强群众对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切实发挥节日文化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作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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