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出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该《办法》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退耕还林政策要求和技术规定,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地方意见的基础上而组织制定的。共分5章27条,分别对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原则、依据、标准、程序、内容及成果编制等作出详细规定。
《办法》规定,项目建设实行县级全面验收、省市联合复查和国家监督检查三级管理。其中,县级全面验收由项目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林业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年度任务、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执行及施工质量状况,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物资采购与发放、项目公示、资金使用、后续管(维)护、档案管理等情况。省市联合复查由省林业厅组织专业技术队伍会同市级林业等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项目任务计划量的10%。
责任编辑:
高正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