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制定三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
2012年12月21日 00时00分
来源:
省民委网
近日,省民委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中共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民委实际,提出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规定: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认识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严肃性、紧迫性和刚性,切实把《八项规定》落实到工作中去,落实到具体细节中去。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立即制发文件下发各市、州,要求各市、州民族工作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严禁上下部门之间拜年互访,严禁以联系工作为名请吃送礼,严禁以任何方式馈赠土特产,联系工作以电话、公文方式进行,坚决防范和杜绝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的现象发生。三是认真做好民族地区的信息收集和群众矛盾疏导工作,把工作落实到具体矛盾化解上、和谐稳定上,切实保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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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