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2012年12月工作要点
(二)督促指导各市(州)完成2012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和2012年度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作业设计审批,并及时开展森林抚育等工作。
(三)完成对有关市、县创建2012年度四川省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县的检查考核工作。
(四)筹备2013年省、市党政军领导义务植树活动。
(五)开展国家林业局珍贵树种培育项目作业设计审批。
(六)指导各有关县制定川西北防沙治沙示范工程成果巩固实施方案。
(七)做好四川经济林之乡命名工作。
(八)继续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森林公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工作。
(九)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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