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我省校安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 2012年12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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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省校安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下,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真抓实干,校安工程成效显著 

      三年来,我省实施校安工程新建重建、加固改造的校舍面积约占全省中小学校舍面积的49%,学校校容校貌焕然一新。 

      一是全面完成三年规划任务。我省中小学校安工程三年(2009—2011年)规划资金总投入479亿元,规划改造学校10490所,改造校舍面积3962万平方米。三年来,已累计投入校安工程资金493亿元, 占规划资金总投入的103%,超额完成投入资金14亿元;开工面积39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926万平方米。今年底,我省纳入三年规划的校安工程任务将全面完成。 

      二是全面拆除并停用D级危房。我省高度重视D级危房处置工作,三令五申要求所有D级危房必须停止使用,尽快拆除,对新产生的D级危房,要按照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科学制订改造计划,尽快实施改造。2009年,全省排查鉴定D级危房面积738万平方米,排查后新增D级危房10万平方米,截止目前,我省已拆除D级危房741万平方米,占D级危房总量的99%;未拆除的8万平方米已全部停止使用并即将拆除,确保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中小学抗震防灾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充分借鉴“5•12”汶川地震学校恢复重建经验,校安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和《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工作目录》,帮助并指导各地中小学开展校舍综合防灾工作,积极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规范了应急处置行为,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综合防灾演练,不断加强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是将校安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加强校安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定期检查,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三年来,校安工程项目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未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现一例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已建成的校安工程项目经受住了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考验,校舍真正成为最牢固、最安全、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 

      二、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校安工程

      
    (一)全面排查,合理规划。2009年,全省400余家鉴定机构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对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现有校舍进行了逐校逐栋排查,共排查鉴定中小学校17912所,校舍108262栋,总面积8092万平方米,排查鉴定学校数和建筑物栋数及面积数均达到了100%。结合我省学校灾后重建和校舍安全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优先、生命至上”的指导思想,及时科学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高度重视,狠抓“四个到位”。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校安工程工作,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安工程校舍排查、工程规划、资金筹集、质量管理等问题。同时,省校安办通过召开现场会议、下发文件、督办通知等方式,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指导各地认真实施校安工程。二是目标责任到位。我省强化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校安工程责任制,全面落实了各级政府责任及攻坚目标任务。2012年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黄彦蓉副省长与相关市州签订了攻坚责任书,市县政府也层层签订了校安工程攻坚责任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人及工程目标任务。三是政策保障到位。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充分履职尽责,优化、简化校安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大大降低了校安工程建设成本,确保了校安工程有序、快速推进。四是监督检查到位。为保证校安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省多次组织省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市州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资金筹集、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方面,积极实施过程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阳光、高效。 

      (三)多方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从2009年开始,我省严格按照 “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根据校舍排查鉴定情况,综合各地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设防烈度、人口稠密度、加固和重建面积、财力等因素,多方筹集校安工程建设资金49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5亿元,地方统筹财政资金140亿元,其他资金208亿元,确保了校安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了工程资金监管,加大财政监督、项目稽查和审计监督力度,严格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确保了工程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提倡政府代建项目制。二是督促建设、勘察、鉴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和采购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三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坚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的校舍才能交付使用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加固改造工程,依法依规追究各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四是抓好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把施工现场安全关,严格隔离教学区和施工区,坚决杜绝安全工程出现安全问题。五是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六是实行月报制度和月通报制度,督促工程建设进度。七是建立点对点的重点督办制度。凡是校安工程进度进展较慢,资金筹措力度不够,项目推进困难的市(州)和县(市、区),省校安办通过发点球的方式,对市(州)、县(市、区)级政府下发督办通知,要求说明原因,制订措施,承诺时限,加强整改,有力地推进了校安工程实施。 

      (五)加强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化进程。2010年7月,按照全国校安办的要求,我省校舍信息系统设备按标准全部配置到位,经安装、调试和综合测试,完成了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共承载了142万条校舍数据及图片、视频信息。为确保校舍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省财政专项预算运行经费120万元/年,省校安办开展了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评比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奖惩激励机制和常规管理机制。校舍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力地提升了我省校舍建设和校舍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也助推了我省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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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校安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 2012年12月10日 00时00分
  • 来源: 教育厅
  •   通过三年多的努力,我省校安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实施下,总体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真抓实干,校安工程成效显著 

      三年来,我省实施校安工程新建重建、加固改造的校舍面积约占全省中小学校舍面积的49%,学校校容校貌焕然一新。 

      一是全面完成三年规划任务。我省中小学校安工程三年(2009—2011年)规划资金总投入479亿元,规划改造学校10490所,改造校舍面积3962万平方米。三年来,已累计投入校安工程资金493亿元, 占规划资金总投入的103%,超额完成投入资金14亿元;开工面积395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926万平方米。今年底,我省纳入三年规划的校安工程任务将全面完成。 

      二是全面拆除并停用D级危房。我省高度重视D级危房处置工作,三令五申要求所有D级危房必须停止使用,尽快拆除,对新产生的D级危房,要按照抗震设防和综合防灾要求,立即停止使用,科学制订改造计划,尽快实施改造。2009年,全省排查鉴定D级危房面积738万平方米,排查后新增D级危房10万平方米,截止目前,我省已拆除D级危房741万平方米,占D级危房总量的99%;未拆除的8万平方米已全部停止使用并即将拆除,确保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中小学抗震防灾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充分借鉴“5•12”汶川地震学校恢复重建经验,校安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农村中小学建设标准》和《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省教育厅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工作目录》,帮助并指导各地中小学开展校舍综合防灾工作,积极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规范了应急处置行为,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综合防灾演练,不断加强中小学校舍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是将校安工程打造成放心工程。加强校安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定期检查,实行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三年来,校安工程项目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未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现一例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已建成的校安工程项目经受住了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考验,校舍真正成为最牢固、最安全、最让群众放心的建筑。 

      二、攻坚克难,全面推进校安工程

      
    (一)全面排查,合理规划。2009年,全省400余家鉴定机构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对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现有校舍进行了逐校逐栋排查,共排查鉴定中小学校17912所,校舍108262栋,总面积8092万平方米,排查鉴定学校数和建筑物栋数及面积数均达到了100%。结合我省学校灾后重建和校舍安全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优先、生命至上”的指导思想,及时科学制定了《四川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高度重视,狠抓“四个到位”。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校安工程工作,真抓实干,强力推进,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校安工程校舍排查、工程规划、资金筹集、质量管理等问题。同时,省校安办通过召开现场会议、下发文件、督办通知等方式,及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指导各地认真实施校安工程。二是目标责任到位。我省强化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校安工程责任制,全面落实了各级政府责任及攻坚目标任务。2012年年度教育工作会议上,黄彦蓉副省长与相关市州签订了攻坚责任书,市县政府也层层签订了校安工程攻坚责任书,全面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人及工程目标任务。三是政策保障到位。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充分履职尽责,优化、简化校安工程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大大降低了校安工程建设成本,确保了校安工程有序、快速推进。四是监督检查到位。为保证校安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我省多次组织省校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各市州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资金筹集、项目进展、工程质量等方面,积极实施过程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阳光、高效。 

      (三)多方筹措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从2009年开始,我省严格按照 “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的原则,根据校舍排查鉴定情况,综合各地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设防烈度、人口稠密度、加固和重建面积、财力等因素,多方筹集校安工程建设资金49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5亿元,地方统筹财政资金140亿元,其他资金208亿元,确保了校安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加强了工程资金监管,加大财政监督、项目稽查和审计监督力度,严格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专项资金,确保了工程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四)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一是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提倡政府代建项目制。二是督促建设、勘察、鉴定、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程序,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制度,依法依规执行工程质量标准,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和采购关,确保学校加固改造一所,验收合格一所,安全达标一所。三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坚持必须经过验收合格的校舍才能交付使用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加固改造工程,依法依规追究各环节责任人的责任。四是抓好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严把施工现场安全关,严格隔离教学区和施工区,坚决杜绝安全工程出现安全问题。五是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六是实行月报制度和月通报制度,督促工程建设进度。七是建立点对点的重点督办制度。凡是校安工程进度进展较慢,资金筹措力度不够,项目推进困难的市(州)和县(市、区),省校安办通过发点球的方式,对市(州)、县(市、区)级政府下发督办通知,要求说明原因,制订措施,承诺时限,加强整改,有力地推进了校安工程实施。 

      (五)加强系统建设,推进信息化进程。2010年7月,按照全国校安办的要求,我省校舍信息系统设备按标准全部配置到位,经安装、调试和综合测试,完成了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共承载了142万条校舍数据及图片、视频信息。为确保校舍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省财政专项预算运行经费120万元/年,省校安办开展了校舍档案和信息系统建设评比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奖惩激励机制和常规管理机制。校舍信息系统的建设,有力地提升了我省校舍建设和校舍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也助推了我省教育管理信息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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