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4

省民委提出以九个方面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 2012年11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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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省民委提出以九个方面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推进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按照中央、省委对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安排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及东明书记“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快实现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要坚持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坚持党要管党,努力提高四川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五个要”的要求,11月26日至30日,省民委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集中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民族工委副书记、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敬全林在学习会上强调,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进民族工作的强大动力 ;要深化认识、把握特点,把民族地区的同步小康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把我省民族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敬全林强调,按照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我省民族工作要着力5个方面:第一,以改善民生为主线来增进团结。把民族团结牢牢地建立在民生改善的基础之上,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大团结。第二,以政策扶持为保障来推进跨越。通过政策的调整、充实、完善为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支持,激发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三,以倾斜投入为条件来缩小差距。按照“多予、不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强度,助推民族地区迎头追赶。第四,以增进互信为前提来构建和谐。通过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民族成员间更大范围、更高层面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推进民族团结和睦高地建设,让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第五,以建强队伍为根本来提供保证。通过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为民族地区的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撑。

      敬全林要求,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以九个方面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进民族事业大发展:

      一是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民族地区战略资源高地的优势,加快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实施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推进彝区跨越发展的“一个意见、三个规划”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区产业振兴规划,加大资源科学开发和特色产业培育力度,做强做大特色农牧业、水电业、文化旅游业和矿冶业等支柱产业,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推进城乡统筹、产村相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路网、电网和水利为重点,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努力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建设,加强州府和县城、重点旅游景区和交通节点道路改造提升,加速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加快供电、信息等基础网络建设,破解发展瓶颈,不断优化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环境条件。

      三是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坚持以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把民族团结和谐牢牢建立在民生改善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凝聚民心,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深入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升级深化工作,着力搞好后续产业配套,确保牧民安居乐业、增收致富;按期完成1451个彝家新寨建设和12万户新生活设施“四件套”配置。适时启动民族乡民生保障工程,实施一批攸关民族乡长远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民生项目,为散杂居少数民族群众提升自我发展水平创造条件。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从民族地区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出发,控制国土资源开发强度,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大力开展草场沙化、鼠虫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努力把民族地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高地。

      五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基层群众工作,筑牢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六是推进民族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建立完善地方性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及时研究制订与民族地区民生改善关系特别密切、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关系特别重大的地方性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依法、就地、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七是深化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省直机关、内地各市、民主党派、高校、企业对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工作,从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实效,实现各民族、各地区共同繁荣发展和同步小康。

      八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民族地区第二个《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卫生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龙头,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工作;以《牧民定居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切实开展对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探索企业、社区民族工作的有效路径,让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九是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立足民族地区需要,制定激励政策,完善配置机制,大力培养引进各类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努力缓解人才短缺的矛盾,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撑。
    责任编辑: 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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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民委提出以九个方面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 2012年11月30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民委
  •   四川省民委提出以九个方面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努力推进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按照中央、省委对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安排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及东明书记“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快实现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要坚持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要坚持党要管党,努力提高四川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五个要”的要求,11月26日至30日,省民委组织副处级以上干部集中专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省委民族工委副书记、省民委党组书记、主任敬全林在学习会上强调,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把十八大精神转化为推进民族工作的强大动力 ;要深化认识、把握特点,把民族地区的同步小康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精心谋划、扎实推进,把我省民族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奋斗。

      敬全林强调,按照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我省民族工作要着力5个方面:第一,以改善民生为主线来增进团结。把民族团结牢牢地建立在民生改善的基础之上,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实现民族大团结。第二,以政策扶持为保障来推进跨越。通过政策的调整、充实、完善为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支持,激发各族群众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三,以倾斜投入为条件来缩小差距。按照“多予、不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强度,助推民族地区迎头追赶。第四,以增进互信为前提来构建和谐。通过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民族成员间更大范围、更高层面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推进民族团结和睦高地建设,让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第五,以建强队伍为根本来提供保证。通过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为民族地区的发展稳定提供强大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撑。

      敬全林要求,全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以九个方面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推进民族事业大发展:

      一是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民族地区战略资源高地的优势,加快资源科学开发利用,实施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推进彝区跨越发展的“一个意见、三个规划”和汶川特大地震灾区产业振兴规划,加大资源科学开发和特色产业培育力度,做强做大特色农牧业、水电业、文化旅游业和矿冶业等支柱产业,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推进城乡统筹、产村相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继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路网、电网和水利为重点,加快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努力推进高速公路、铁路、机场建设,加强州府和县城、重点旅游景区和交通节点道路改造提升,加速通乡通村公路建设;同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加快供电、信息等基础网络建设,破解发展瓶颈,不断优化民族地区跨越发展的环境条件。

      三是加大民生工程实施力度。坚持以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把民族团结和谐牢牢建立在民生改善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凝聚民心,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深入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升级深化工作,着力搞好后续产业配套,确保牧民安居乐业、增收致富;按期完成1451个彝家新寨建设和12万户新生活设施“四件套”配置。适时启动民族乡民生保障工程,实施一批攸关民族乡长远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民生项目,为散杂居少数民族群众提升自我发展水平创造条件。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从民族地区生态功能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出发,控制国土资源开发强度,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大力开展草场沙化、鼠虫害、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努力把民族地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高地。

      五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和基层群众工作,筑牢反分裂斗争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六是推进民族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建立完善地方性民族法律法规体系,及时研究制订与民族地区民生改善关系特别密切、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关系特别重大的地方性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依法、就地、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七是深化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工作。继续大力推进省直机关、内地各市、民主党派、高校、企业对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工作,从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增强帮扶实效,实现各民族、各地区共同繁荣发展和同步小康。

      八是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民族地区第二个《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卫生十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龙头,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医疗、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工作;以《牧民定居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社会建设;切实开展对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探索企业、社区民族工作的有效路径,让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九是加强民族工作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需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立足民族地区需要,制定激励政策,完善配置机制,大力培养引进各类人才,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努力缓解人才短缺的矛盾,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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