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成都专员办结束对我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检查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办法的要求,在听取四县(区)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等档案资料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了12个乡镇实地检查。
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书贵陪同参加了南江县的检查,并对如何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作为各级政府一项重要工作和生态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二要进一步抓住工作重点。突出生态立县,高举生态建设旗帜,确保森林资源“双增”目标的实现,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建设林业产业强县。三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社会投入,动员全社会参与。完善责任制,细化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强化对考核结果的应用,确保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检查组高度评价了受检县(区)建立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所做的工作。一致认为,四个县(区)2011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很好,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到位,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责任制中的内容全面,目标明确;具有规范合理的考核执行程序规定;县级党委、政府对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兑现。从实地检查考核情况看,所抽查的四个县(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有成效,本次考核都达到“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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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正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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