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告
按照我厅财政专项资金公告公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四川省2012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四川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最低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省财政厅累计下拨补助资金2354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7271万元,省资金58169万元),较上年增长28.3%。该资金专项用于对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含在当地参保的大学生)的缴费补助。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采取“当年全额预拨,次年据实结算”的方式拨付到各统筹地区,由各统筹地区对参保居民给予缴费补助。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