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族教育中央补助专款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招标公告
省内有关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的相关要求,2012年度民族教育中央补助专款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拟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培训机构,现将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2012年度四川省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规划实施六个子项目:
1、民族地区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项目250人5个班;
2、民族地区双语教研员培训项目100人2个班;
3、民族地区小学双语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100人2个班;
4、民族地区初中双语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120人3个班;
5、民族地区双语普通高中理科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120人3个班;
6、民族地区双语普通高中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120人3个班。
二、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
1、双语及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项目。本项目培训250名民族地区双语及寄宿制中小学校校长。培训拟采取“理论学习与实地跟岗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学习安排7天,实地跟岗学习10天,共17天。培训经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80元补助,每人另一次性补助200元交通费。
2、民族地区双语教研员培训项目。本项目培训民族地区100名双语教研员。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实地跟岗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学习安排10天,实地跟岗学习10天,共20天。培训经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80元补助,每人另一次性补助200元交通费。
3、民族地区小学双语骨干教师跟岗培训。本项目将选派100名民族地区双语小学校语文、数学专任教师到成都等教育发达地区的优质特色学校跟岗学习(培训)20天,以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培训经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80元补助,每人另一次性补助200元交通费。
4、民族地区初中双语骨干教师跟岗培训。本项目将选派120名民族地区双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专任教师到成都等教育发达地区的优质特色学校跟岗学习(培训)20天,以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培训经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80元补助,每人另一次性补助200元交通费。
5、民族地区双语普通高中理综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本项目培训民族地区双语普通高中物理、化学、生物教师120名。培训拟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跟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教学技能培训10天,跟岗培训10天,共20天。培训经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80元补助,每人另一次性补助200元交通费。
6、民族地区双语普通高中骨干教师跟岗培训项目。本项目培训民族地区双语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教师120名。培训拟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跟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集中教学技能培训10天,跟岗培训10天,共20天。培训经费标准按每人每天280元补助,每人另一次性补助200元交通费。
上述六个培训项目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机构的条件
1、经过省教育厅认定的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2、能够为参训教师提供较好的食宿及跟岗学习条件和学校;
3、承担过《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双语师资培训项目或“国培计划”项目以及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经验,并具有优秀培训团队的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四、投标方案要求
投标单位报送的投标方案要符合下列要求:
1、培训内容和课程设置科学。要在对培训对象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各培训项目的培训目的和总体要求,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培训对象,以解剖问题为切入点,以案例分析为载体,科学设计培训课程,精心设计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丰富和优化培训内容,切实做到按需施教,科学培训。
2、培训模式和方法新颖。要按照培训项目要求,将集中学习、研修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运用有效的教学组织方式,采取案例式、探究式、参与式、情景式、研讨式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满足培训对象多样化的培训需求,确保培训效益最大化。
3、组织管理规范。培训机构要调配最好的资源为教师培训服务。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学员安全管理,做好学员及项目考核管理工作。要完善项目首席专家制,遴选聘请高水平权威专家担任项目首席专家,组织研制课程方案,全程参加培训教学实施与指导。要采取小班化教学,每个培训班不超过50人。要明确跟岗实习的学校,并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与食宿条件,优先安排在校内住宿和学习。
五、招标日程安排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2年度四川省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将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和审批:
1、招标信息发布:11月15日,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www.scedu.net)发布项目招投标公告。
2、项目投标:各申报机构要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有关的附件资料一式10份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3、标书评审:12月3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教师培训机构的投标资料及培训条件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加答辩。
4、项目答辩:12月5-6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初审入围的教师培训机构所申报的项目进行答辩。
5、定标上报:12月7日,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各子项目任务量,确定项目任务承担机构和所承担的培训子项目。
6、中标结果公布:12月8日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www.scedu.net)正式公布中标培训机构名单和所承担的培训子项目。
省内符合资质条件且愿意参与项目实施的各教师培训机构,请与四川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了解各子项目培训的要求、学段、学科、对象、人数、班额等有关信息后,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研制培训实施方案,积极参与项目申报。
联系人:四川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胡银安 028-86111183;邮箱:mjchya@163.com.
附件:1.四川省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机构资质说明书
2.四川省民族教育中央补助经费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教育厅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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