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加强巡查确保“十八大”期间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入辖区通航水域、重点客渡码头渡口、客渡船舶及抽砂采石船舶等开展全面且深入的隐患排查行动。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情况、“救生衣行动”落实及护船值班情况等。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敦促落实整改,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二是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安排业务精湛、责任心强的海事执法人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大船舶、码头现场巡视力度,加强人员上下设施、装载作业、施工秩序的安全监管,同时把好签证关,确保“四客一危”、钢材运输船、施工船等重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三是加强十八大期间的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动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险情,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搜集整理报告。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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