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重建 四川农村能源跨越前行
作为全国农村沼气第一大省,四川有着一系列值得自豪的荣耀。然而,当突如其来的地震灾难来袭,地震灾区几十年来的农村能源发展成果顷刻间被毁于一旦。
作为惠及面广、受益直接、备受群众欢迎的重大民生工程,在3年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农村能源建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农村沼气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成效显著,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工作呈现出发展速度历史最快、投入资金历史最多、建设内容最为广泛、多项工作全国领先的新局面。
灾害损失巨大 重建难度空前
“5·12”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经济损失最重的一次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发生前,全省农村户用沼气池保有量403万口,居全国第一位,占适宜农户的35%,年产沼气14亿立方米,1400多万农民用上了清洁能源。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造成全省农村户用沼气池损毁严重,受灾范围涵盖全省20个市、州,135个县(市、区)。全省震后损毁户用沼气池52.41万口,占原保有量的13.1%,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其中,因灾整体破坏和农房垮塌毁坏报废沼气池27.46万口,受损沼气池24.95万口。39个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县损毁户用沼气池41.94万口,占全省损毁总数的80%,直接经济损失14.38亿余元。因灾整体破坏和农房垮塌毁坏报废沼气池26.48万口,受损沼气池15.46万口。
决不能让农民再回到烟熏火燎的日子!决不能让灾区已经伤痕累累的青山再遭到砍伐!
然而,灾后恢复重建辐射面广、资金需求量大、技术要求高,面临一系列接踵而至的挑战,四川农村能源怎么办?
破浪前行 高位求进谋发展
理顺体制是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的制度保障;突破资金瓶颈是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
在3年重建过程中,四川农村能源走出了一条“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举”的农村能源建设之路,以资金投入为保障,以重大项目为载体,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加大政策扶持、创新管理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强化体系建设,推动农村能源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在体制保障上,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将户用沼气目标任务由200万户增加到245万户,并列入到每年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省政府目标办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州)政府,层层分解到县(市、区)和乡(镇),并进一步强化督查,及时通报。
在制度完善上,农业厅、财政厅多次联合发文,就农村能源项目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农村能源,推动我省农村能源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地震之后,我省启动了《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立法工作,历经3年获得通过,这为我省的农村能源建设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农村能源管理服务体系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法律支撑。
在项目争取上,我省争取到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中央扩大内需新增沼气项目、退耕还林农村能源项目等资金,通过各级积极争取,“十一五”我省累计投入农村能源项目补助资金41.39亿元,是 “十五”的12倍,资金投入总量居全国第一,争取到中央资金补助量连续5年居全国第一。
在经费保障上,省级财政除每年安排农村沼气项目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灾区恢复重建外,还在财政部争取到了中央统贷统还国外优惠紧急贷款灾后重建农村沼气项目、中央财政灾后重建切块资金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等支持。很多市州、县区也安排了大量沼气专项资金支持沼气发展。特别是总资金8047万美元的中央统贷统还国外优惠紧急贷款灾后重建农村沼气项目,在我省中江县等16个地震重灾县实施,支持受灾农户新建沼气池155321口。该项目在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的共同组织下,启动早,建设快,质量高,受到了提供贷款的法国开发署、国际农发基金会的充分肯定。
截至2010年底,灾区重建、新建沼气池共122.82万口,占灾后受损沼气池52.41万口的234%,沼气池保有量大大超过灾前水平,建池技术水平和效益大大超过灾前,农村沼气重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体制更顺了、力度更大了、资金量更充足了、发展动力更强大了……在过去的3年中,四川农村能源化危为机,走出了一条破浪前行、高位求进的发展之路。
锐意创新 不断突破求跨越
大中型沼气工艺水平达到欧洲发达国家水平、甘孜州太阳灶实现普及、全省建成的城乡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约占全国的2/3、持证沼气技术人员居全国之首……灾后恢复重建绝非是简单意义上的复制,为提升我省农村能源的发展水平,革新农村能源的技术工艺,省农村能源办立足科学救灾、科学重建,探索出了一条创新发展、锐意前行的发展之路。
大中型沼气工程取得突破,工艺水平全面提升。为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现代畜牧业发展,我省大规模开展了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十一五”新建养殖场沼气工程1940处,比“十五”多建1485处,累计建成2541处。示范工程工艺技术实现5个转变:从地下式转为地上式、从常温发酵转为中温发酵、从低浓度发酵转为高浓度发酵、从单相发酵转为完全混合发酵、从沼气单一利用转为“三沼”综合利用,技术水平高,建设管理规范,达到了欧洲发达国家的水平。
农村能源领域全面拓展,多能互补初现雏形。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的指导方针,全力推进藏区“一灶一炉”温暖工程、“富民安康”太阳能利用工程,“十一五”甘孜州太阳灶实现了普及。积极开展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全省建成处理城乡生活污水的净化沼气池400万立方米,约占全国总量的2/3,年处理生活污水5亿吨,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区、新农村集中居住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广泛应用。积极开展高效低排生物质炉和秸秆能源化利用等试点示范,双流、蓬溪、安县和部分退耕还林重点县开展了秸秆成型燃料与高效低排生物质炉试点,新津县、双流县建成了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引入CDM机制,组织开展农村沼气碳交易,先后与挪威、德国、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草签了合作协议,将全省150余万户沼气池打捆出售。积极创建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2010年,我省九寨沟、射洪、苍溪、德昌、安岳、犍为等6个县被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
农村能源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服务体系快速发展。2010年,省人大通过了《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这是我省农村能源建设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农村能源进入依法发展、依法管理的全新阶段。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沼气建设的决定》、《关于推动农村沼气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农村能源建设工作的领导,农业厅多次发文强化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金蓝领”计划,培训持证沼气技术人员2万多人,数量居全国之首,形成了年建池超百万口的能力。农村能源基层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今年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1190个,累计建成6742个,数量全国最多,服务范围涵盖37%的沼气用户,服务装备不断完善,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至“十一五”末,全省农村能源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能源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据测算,全省年产沼气18亿立方米,已有1800万农民用上了清洁能源,14万多藏区农牧民用上了太阳能和高效低排生物质炉,1400万农户用上了省柴节煤灶;农村能源建设推动了农民节支增收,通过商品能源节约和沼气综合利用,每年为农民节支增收50亿元。农村能源建设保护了生态环境,每年减少标准煤消耗610万吨,可减少薪柴消耗1000万吨,减少水土流失1000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00万吨,净化生活污水5亿吨,处理畜禽粪污1800万吨,使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回顾3年历程,四川农村能源取得了历史性巨变、突破性进步和再生性跨越!一片洁净的天空、一种全新的生活,3年重建,四川灾区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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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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