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针对近期严峻的防汛形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相关安排部署,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确保灾区学校秋季按时开学的紧急通知》(川教函〔2010〕499号),要求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确保灾区学校秋季按时开学。
一、坚持救灾工作不放松,把灾区学校秋季按时开学摆在当前教育救灾工作首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特殊性和严峻性,做到思想不放松,预案周密,反应迅速,行动有效。已受灾地区要妥善安置好师生,及时清理维护受灾校园校舍,积极开展重建规划,要防范发生次生灾害和重复受灾。要把确保灾区学校秋季按时开学作为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工作,确保灾区所有学生都能够安全、及时到校学习。未受灾地区要提高防患意识,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抗灾救灾准备工作。
二、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及时、准确掌握灾情,科学分析评估灾损,对本地影响按时开学的各种具体困难和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清理和详细排查,尤其要把受灾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要列为确保开学工作的重点对象,逐一专门进行研究,做到校校情况清楚,事事心中有数。二是抓紧制定开学工作方案,针对按时开学中各地各校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特别是重灾地区和重灾学校要逐个研究制定详细开学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提出保障措施。三是抓紧校园校舍的清理、整修和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配备,对无法在原校址开学的重灾学校,要抓紧安排过渡方案,及时落实必要校舍等基本保障条件。对目前作为灾民安置点的校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尽快恢复教学。四是加大对灾区学生的资助力度,开展心理关怀工作,对重灾地区困难学生采取配发校服和生活用品、发放临时生活补助费等办法,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五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学生上学途中、寄宿制学校等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开学、安全运转。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动员和周密部署,确保按时安全开学。二是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开展对各县、校救灾和开学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工作进展,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开学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县和学校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相应准备。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不落实造成学校不能按时开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