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为保证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确保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精神,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于8月23日起对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2009年和2010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联合检查组共分五个小组,分片区对全省21个市州,59个扩权试点县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地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否专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和建设,以及原由“六费”安排的其他支出,各项支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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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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