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提前部署防汛和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 2011年05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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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年我省经受了历史罕见的多次强降雨袭击,地震灾区与强降雨区相互重叠,原有地灾隐患与地震破坏因素相互交织,全省范围产生了群发、多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特别是“8.13”、“8.19”前后,地震极重灾区绵竹清平乡、汶川县映秀镇、都江堰龙池镇发生了群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由于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切实有效的组织工作,去年全省实现成功避险182起,避免近3.9万人因灾伤亡,超过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人数三分之一多;其中“8•13”期间成功避险82起,避免了2.5万余人的因灾伤亡,避免了重大因灾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出色保卫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创造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奇迹。

      汛期将至,全省防汛和防治地质灾害进入严峻时期。近日省政府召开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暨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研究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各地各级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魏宏充分肯定了近几年特别是去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震后防灾的一些做法和积累的经验给予了肯定:一是强化了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了防灾工作的主体责任。早部署、早准备、早防范,较好掌握了防范和应对地质灾害的主动权;二是构建了群防群测机制。紧紧扭住“操作面”抓好防范,始终坚持把防治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群众在防治地质灾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把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防治责任落实到最基层;三是优化了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系统防范的功能作用,将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相结合,促使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起责任,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去年工程建设领域基本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的事件;四是建立了预防避让机制。认真落实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坚持“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原则,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由临灾避让为预防避让,避免了大量因灾可能带来的重大人员伤亡;五是形成了长效治理机制。高度重视工程性治理和防治,去年汛期期间,北川等已建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受住了洪灾泥石流考验,成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墙”。

      魏宏指出,应充分认识到今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为严峻、防治任务更为艰巨。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汛期我省川西高原南部、川西高原北部部分地区、盆地南部、东北部及北部总降水量正常偏多;加之地质灾害本身存在的隐蔽性、突发性、长期性,局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防灾工作将处于高风险状态,整个汛期我省地质灾害将呈现易发、多发、频发的态势,范围和强度将较常年偏重。为切实加大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省政府前期已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地质灾害有关防治工作的通知》,最近奇葆书记、巨峰省长就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应该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已经很明确,关键是要落实到位、工作到位。

      魏宏要求近期务必落实的六方面工作:

      第一,抓紧组织一次全方位排查。省里已部署过汛前地质灾害检查、地震灾区泥石流工程复查和在建工程项目排查等一系列专项排查行动。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抓住主汛期来临前这一紧要时机,组织足够力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要将重点核查与拉网排查相结合,确保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不漏。排查工作既要大力查找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又要对已知隐患进行全面核查,为防治地质灾害提供可靠依据。要突出对人口聚集区、场镇、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突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驻地、工棚、施工现场及有人活动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纳入预案。省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市(州)、县(市、区)和有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

      第二,开展一次群众宣传月活动。省政府决定,从今天开始到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宣传活动,务必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安排,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宣传方案,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要借助多种宣传渠道、宣传媒体,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资料,加大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人员和村组老百姓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制定宣传样板,确定宣传的具体内容、形式,加大对各地、各行业的业务指导和宣传指导。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开展宣传;

      第三,及时组织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事实证明,如果演练到位、责任到位,就能切实避免减轻无谓的损失。相反,如果演练不到位、临灾撤离方案不能有效运转,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当灾害到达时就可能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因此,要在前期工作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力度,争取在主汛期来临前,所有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县(市、区)均能完成1至2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和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面临险情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第四,完善行业联动和协调机制。我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难度大。必须把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结合起来,发挥各部门优势合力应对。国土部门、水利部门、建设部门、教育部门、移民部门、市政部门、电监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忠于职守,切实落实各自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分工和责任,抓好地质灾害排查和防治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工业企业、矿山开采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督促工作。国土部门、水利部门、气象部门要加强工作有机衔接;

      第五,切实落实监测预警责任。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操作层面防范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社六级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省政府已对全面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质灾害监测区要通过政府提供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公众岗位,落实工作补贴,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应由政府性资金给予补贴,这项工作各地务必落实。同时,对重点地区如绵竹清平、汶川映秀、都江堰龙池等重点场镇,要抓紧建立并尽快运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充分发挥专业监测体系在关键部位的预防作用。要建立群测群防激励机制,对在群测群防工作中成功预警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监测人员、单位干部职工给予奖励。要强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通过手机、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雨情和险情实时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洪水、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通报情况,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确保有险情迅速果断采取措施,成功进行避让。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预案、设立警戒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等,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除险排险措施。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工棚安全选址,必须避开有滑坡、垮塌、泥石流等灾害隐患的地段;对有灾害隐患的,要及时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务必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别要强调,领导要落实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能及时处理解决防灾避灾的紧要问题,及时启动防灾避险预案;

      第六,坚持实施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去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成功避险次数、避险人数均创我省乃至全国历年之最,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临灾预防避让的成功做法。预防避让的关键是要掌控避让时机。要建立落实汛期值守、巡查、预测预警预报等制度,坚持每天更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遇有降雨时,要动态掌握雨情变化趋势,对降雨趋势不断恶化,或者降雨量达到一定量的时候,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应迅速发出撤离警报,组织可能受到威胁的群众按照演练路线和防灾应急预案迅速撤离至应急避险场所。要强调由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变临灾避险为提前预防避让,全力避免因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在预防避让机制启动过程中,乡、村干部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要充分发挥第一线的决策和组织作用,这是保障提前预防避让工作成功的关键。同时,对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作,省政府前期做出了部署,各市、县政府要抓紧组织制定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试点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魏宏特别强调,落实责任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抓实直接责任,一级一级明确责任,一级一级抓好落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要认真推行预案公示制度,以“分片区”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落实到县、乡(镇)政府具体领导,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要整合资金渠道,加大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防灾能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逐点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务求各项防灾措施建议落到实处。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不落实、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要严格问责追究。
    责任编辑: 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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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提前部署防汛和防治地质灾害工作

  • 2011年05月17日 00时00分
  •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   去年我省经受了历史罕见的多次强降雨袭击,地震灾区与强降雨区相互重叠,原有地灾隐患与地震破坏因素相互交织,全省范围产生了群发、多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特别是“8.13”、“8.19”前后,地震极重灾区绵竹清平乡、汶川县映秀镇、都江堰龙池镇发生了群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由于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切实有效的组织工作,去年全省实现成功避险182起,避免近3.9万人因灾伤亡,超过全国地质灾害成功避险人数三分之一多;其中“8•13”期间成功避险82起,避免了2.5万余人的因灾伤亡,避免了重大因灾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出色保卫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创造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奇迹。

      汛期将至,全省防汛和防治地质灾害进入严峻时期。近日省政府召开2011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暨防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研究了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工作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各地各级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魏宏充分肯定了近几年特别是去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震后防灾的一些做法和积累的经验给予了肯定:一是强化了领导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了防灾工作的主体责任。早部署、早准备、早防范,较好掌握了防范和应对地质灾害的主动权;二是构建了群防群测机制。紧紧扭住“操作面”抓好防范,始终坚持把防治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群众在防治地质灾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把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防治责任落实到最基层;三是优化了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系统防范的功能作用,将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相结合,促使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负起责任,抓好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去年工程建设领域基本未发生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的事件;四是建立了预防避让机制。认真落实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坚持“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原则,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由临灾避让为预防避让,避免了大量因灾可能带来的重大人员伤亡;五是形成了长效治理机制。高度重视工程性治理和防治,去年汛期期间,北川等已建成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受住了洪灾泥石流考验,成为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墙”。

      魏宏指出,应充分认识到今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为严峻、防治任务更为艰巨。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汛期我省川西高原南部、川西高原北部部分地区、盆地南部、东北部及北部总降水量正常偏多;加之地质灾害本身存在的隐蔽性、突发性、长期性,局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防灾工作将处于高风险状态,整个汛期我省地质灾害将呈现易发、多发、频发的态势,范围和强度将较常年偏重。为切实加大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省政府前期已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地质灾害有关防治工作的通知》,最近奇葆书记、巨峰省长就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应该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的要求已经很明确,关键是要落实到位、工作到位。

      魏宏要求近期务必落实的六方面工作:

      第一,抓紧组织一次全方位排查。省里已部署过汛前地质灾害检查、地震灾区泥石流工程复查和在建工程项目排查等一系列专项排查行动。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要抓住主汛期来临前这一紧要时机,组织足够力量,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行动。要将重点核查与拉网排查相结合,确保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不漏。排查工作既要大力查找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又要对已知隐患进行全面核查,为防治地质灾害提供可靠依据。要突出对人口聚集区、场镇、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开展排查,突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人员驻地、工棚、施工现场及有人活动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纳入预案。省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部署开展本系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排查成果和防灾措施建议函告相关市(州)、县(市、区)和有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

      第二,开展一次群众宣传月活动。省政府决定,从今天开始到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题宣传活动,务必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地要按照省政府的安排,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宣传方案,编印宣传资料,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社、企事业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和学校等区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要点对点宣传、面对面宣传,实现宣传工作全覆盖。要借助多种宣传渠道、宣传媒体,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资料,加大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人员和村组老百姓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制定宣传样板,确定宣传的具体内容、形式,加大对各地、各行业的业务指导和宣传指导。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积极开展宣传;

      第三,及时组织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事实证明,如果演练到位、责任到位,就能切实避免减轻无谓的损失。相反,如果演练不到位、临灾撤离方案不能有效运转,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当灾害到达时就可能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因此,要在前期工作部署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力度,争取在主汛期来临前,所有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县(市、区)均能完成1至2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对应急防灾预案的认知程度和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面临险情能够有序、有效撤离;

      第四,完善行业联动和协调机制。我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防治难度大。必须把分层级防范与分行业联动结合起来,发挥各部门优势合力应对。国土部门、水利部门、建设部门、教育部门、移民部门、市政部门、电监部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忠于职守,切实落实各自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分工和责任,抓好地质灾害排查和防治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工作。特别是工程建设、工业企业、矿山开采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督促工作。国土部门、水利部门、气象部门要加强工作有机衔接;

      第五,切实落实监测预警责任。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操作层面防范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社六级监测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以农村村社、城镇社区、基层单位和施工工地为单元组织群众参与防灾,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防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省政府已对全面建立汛期专职地质灾害监测员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质灾害监测区要通过政府提供汛期地质灾害监测公众岗位,落实工作补贴,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应由政府性资金给予补贴,这项工作各地务必落实。同时,对重点地区如绵竹清平、汶川映秀、都江堰龙池等重点场镇,要抓紧建立并尽快运行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示范区,充分发挥专业监测体系在关键部位的预防作用。要建立群测群防激励机制,对在群测群防工作中成功预警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监测人员、单位干部职工给予奖励。要强化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作,通过手机、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构建面向公众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雨情和险情实时发布平台,大力完善群众性和专业性相结合的监测预防机制。各工程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当地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洪水、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生产和生活区域人员通报情况,确保预警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一位员工,确保有险情迅速果断采取措施,成功进行避让。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安全隐患,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建立预案、设立警戒标志、落实监测责任制等,加强防控,安排专人盯守,并及时采取除险排险措施。要督促工程建设业主及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工棚安全选址,必须避开有滑坡、垮塌、泥石流等灾害隐患的地段;对有灾害隐患的,要及时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务必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特别要强调,领导要落实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能及时处理解决防灾避灾的紧要问题,及时启动防灾避险预案;

      第六,坚持实施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去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成功避险次数、避险人数均创我省乃至全国历年之最,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临灾预防避让的成功做法。预防避让的关键是要掌控避让时机。要建立落实汛期值守、巡查、预测预警预报等制度,坚持每天更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遇有降雨时,要动态掌握雨情变化趋势,对降雨趋势不断恶化,或者降雨量达到一定量的时候,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应迅速发出撤离警报,组织可能受到威胁的群众按照演练路线和防灾应急预案迅速撤离至应急避险场所。要强调由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变临灾避险为提前预防避让,全力避免因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在预防避让机制启动过程中,乡、村干部和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要充分发挥第一线的决策和组织作用,这是保障提前预防避让工作成功的关键。同时,对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工作,省政府前期做出了部署,各市、县政府要抓紧组织制定本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避险场所建设试点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魏宏特别强调,落实责任是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关键。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分管责任,落实工作责任,抓实直接责任,一级一级明确责任,一级一级抓好落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要认真推行预案公示制度,以“分片区”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落实到县、乡(镇)政府具体领导,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要整合资金渠道,加大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投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着力提高防灾能力。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情况进行逐点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务求各项防灾措施建议落到实处。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不落实、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要严格问责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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