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关于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1时43分
  • 来源: 省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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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拟定《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审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编纂、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地方志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编辑地方志期刊;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收集史料、保管地方志文献资料、整理研究、对外咨询服务、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2016年主要工作:一、依法治志。做好地方志《条例》《规划纲要》《发展规划》及川委办〔2015〕9号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省内各地及省直部门地方志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加强地方志执法队伍建设。二、志鉴编修。完成《四川省志(1986-2005)》10个分卷终审验收、10个分卷出版;《内江市志》及《成都市志》10个分册终审验收;《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8个分卷出版。完成《四川年鉴(2016)》编纂出版;继续做好《四川当代史(1949-2009)》《四川抗战历史文献》《西康通志》《四川羌族志》编纂出版的组织协调工作,出版《四川抗战历史文献》第一辑。继续开展民族地区双语志书的试点编纂出版工作。三、地方文献资源收集保护、旧志整理及馆库建设:完成《四川历代方志集成》第3辑、嘉庆《四川通志》出版;完成四川省方志馆·四川省国学馆建设立项;加大对市(州)、县(市、区)方志馆建设的指导力度。四、地方志理论研究、信息化建设及宣传工作:开展地方志理论研讨、交流活动,做好地方志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管理及地方志成果评奖及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逐步建立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完善四川省地方志网络,应用图书、照片管理等创新管理方式,举办方志成果展览。召开全省方志系统宣传、信息暨期刊工作座谈会,开展纪念四川地方志机构恢复成立三十五周年活动;承办全国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会。五、队伍建设:继续举办市(州)志办主任学习会、市(州)县(市、区)志办主任培训班、《四川省志》主任(主编)学习会和专题培训。

      二、部门概况

      省地方志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其他事业单位一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22.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7.8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3.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2.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5.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23万元,项目支出572.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地方志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修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地方志办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1032.7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志》工作经费、市县志工作经费、旧志整理、《巴蜀史志》编纂出版经费等支出,以及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费用。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8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的医疗保障。

      (四)住房保障支出62.42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的住房保障。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省地方志办2O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均为国内公务接待,计划33批次、210人次,总支出4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央地方志指导组、有关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到我办指导、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省地方志办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8万元,较上年下降33.6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促进了公务用车使用安全、高效、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32.72万元。



    附件下载: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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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6年03月09日 11时43分
  • 来源: 省地方志办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拟定《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审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编纂、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地方志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编辑地方志期刊;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收集史料、保管地方志文献资料、整理研究、对外咨询服务、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2016年主要工作:一、依法治志。做好地方志《条例》《规划纲要》《发展规划》及川委办〔2015〕9号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对省内各地及省直部门地方志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加强地方志执法队伍建设。二、志鉴编修。完成《四川省志(1986-2005)》10个分卷终审验收、10个分卷出版;《内江市志》及《成都市志》10个分册终审验收;《汶川特大地震四川抗震救灾志》8个分卷出版。完成《四川年鉴(2016)》编纂出版;继续做好《四川当代史(1949-2009)》《四川抗战历史文献》《西康通志》《四川羌族志》编纂出版的组织协调工作,出版《四川抗战历史文献》第一辑。继续开展民族地区双语志书的试点编纂出版工作。三、地方文献资源收集保护、旧志整理及馆库建设:完成《四川历代方志集成》第3辑、嘉庆《四川通志》出版;完成四川省方志馆·四川省国学馆建设立项;加大对市(州)、县(市、区)方志馆建设的指导力度。四、地方志理论研究、信息化建设及宣传工作:开展地方志理论研讨、交流活动,做好地方志理论研究课题申报、管理及地方志成果评奖及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逐步建立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完善四川省地方志网络,应用图书、照片管理等创新管理方式,举办方志成果展览。召开全省方志系统宣传、信息暨期刊工作座谈会,开展纪念四川地方志机构恢复成立三十五周年活动;承办全国地方志工作经验交流会。五、队伍建设:继续举办市(州)志办主任学习会、市(州)县(市、区)志办主任培训班、《四川省志》主任(主编)学习会和专题培训。

      二、部门概况

      省地方志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其他事业单位一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522.6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7.8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3.8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2.6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5.2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6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23万元,项目支出572.5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省地方志办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修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省地方志办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1032.7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志》工作经费、市县志工作经费、旧志整理、《巴蜀史志》编纂出版经费等支出,以及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离退休费用。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8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的医疗保障。

      (四)住房保障支出62.42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的住房保障。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省地方志办2O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58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均为国内公务接待,计划33批次、210人次,总支出4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央地方志指导组、有关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到我办指导、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于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支出。省地方志办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8万元,较上年下降33.6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单位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促进了公务用车使用安全、高效、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32.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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