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
四川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简称省信访办)。职能职责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4〕45号)执行。主要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3.综合协调指导全省信访工作,督促检查省直各部门(单位)和各市(州)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4.负责处理省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省委、省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和到省委、省政府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领导批示交办信访事项,向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8.承担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省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事项。
9.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全省信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继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大力开展“信访基础业务提升年”活动,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开放信访、和谐信访”,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一、全力打造“阳光信访”
(一)全面推进网上信访工作。编制《四川省信访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稳步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网上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用,12月底前建成市(州)、县(市、区)视频接访系统,有条件的延伸到乡(镇、街道)。将各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受理办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和网上投诉全部纳入网上流转,实现工作形式全覆盖、信访信息全录入、基础业务全流转、统计数据全生成、办理过程全公开。抓好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及人民网“留言板”办理回复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扎实开展“信访基础业务提升年”活动。按照信访工作信息化要求,修订完善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规程,实现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的信息化再造。研究制定信访事项简易办理办法,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三级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开展“万名信访干部大轮训”,把全省信访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提升基础业务水平。在办信、接访、督查等工作岗位推行持证上岗,评选优秀办信员、优秀接谈员、优秀网上办理员、优秀督查员。
(三)做好“互联网+信访”深度运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舆情监测等新技术、新工具,建立完善数据分析中心,打造有特色、有亮点的“互联网+信访”应用平台。建立统一规范、资源共享的信访信息统筹工作机制,加强对社情与民意新动向、新特点的分析研判,定期对民生性、扶贫类、涉众型信访信息分析处理。充分发挥信访大数据在了解群众期盼、总结为政得失中的优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全力打造“责任信访”
(四)深入推进“走基层”信访工作。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信访上行。集中梳理一批扶贫等民生类信访突出问题,推动各地集中攻坚化解。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管好用好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减少积案存量。
(五)深入推进创建“三无”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分级创建、逐年推进”思路,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进京非访、无进京越级访、无到省集访市(州)、县(市、区)”活动,强化属地和部门责任,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治理力度,50%以上县(市、区)基本达到“三无”目标。
(六)深入开展信访工作督导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7号和川委办〔2014〕28号情况,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2次联合督查,着力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统筹实地督查,完善信访部门与相关部门相互参与、密切协作的常态化督查机制,对重要信访事项列入党委政府督查范围,实行“一案一督”。建立信访事项办理核查问责机制,对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核查问责。对省领导接访批示件开展定期督查,推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七)深入推进信访工作通报约谈问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信访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信访工作约谈、责任倒查和向组织部门通报制度,研究制定在信访工作中违反群众工作纪律责任追究办法,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部门主体责任,以问责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加大“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协调力度,实行台账式管理,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和协办责任,加强沟通协商,全力推动化解。
三、全力打造“法治信访”
(八)积极推进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严格落实诉访分离改革要求,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强化职能部门责任,推动37个省直职能部门梳理制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责任清单,确保信访诉求准确分类。细化配套措施,加强各级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对接,形成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分类处理工作机制,引导群众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九)广泛开展信访法治宣传。结合“法律七进”,开展“四个一”活动,编印1套法制宣传册,拍摄1部法治微电影,开展1次法治大宣讲,组织1次法治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正确导向。
(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完善非正常上访联动处置工作机制,配齐配强驻京工作力量,加强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段信访工作,确保依法规范处置。推动各级制定依法打击上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办法,促进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四、全力打造“开放信访”
(十一)开展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定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办法,对初次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全程跟踪评价结果,从群众评价中查找问题,加强提醒、回访、督办,倒逼责任单位改进工作。加强满意度评价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纳入考核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开通和完善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方便群众投诉和评价。
(十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鼓励和吸引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具有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信访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律师、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问题化解。探索推行第三方评价制度,对已多次处理、信访人仍不满意的信访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评议,推动案结事了。
(十三)注重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和宣传推广一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实践中立得住、叫得响、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开展全国“最美信访干部”评选推荐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上下半年各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投诉请求”和“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记者走进信访部门,加强沟通,增进了解,赢得支持。用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重大信息发布、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增强群众认同感。
五、全力打造“和谐信访”
(十四)加强源头防范信访问题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信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落实重大敏感信息通报制度,加强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对有极端行为倾向、可能形成大规模聚集的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地方和部门。推动建立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征集制度,健全来信来访重要建议分析机制。制定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一些敏感信访信息和重要信访事项,会同有关方面及时妥善处理,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十五)进一步完善联合接访机制。按照省政府专题会议部署,加快推进省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功能、发挥作用。建立完善联合会商、联调联办的运行机制,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场所,营造和谐氛围。
(十六)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开展“三查三促三争当”活动,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抓好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全省信访干部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开展职工文体活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驰而不息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筑牢信访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信访干部队伍。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信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896.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76.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0.0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96.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5.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64万元,项目支出851.8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信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川省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5.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67.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全体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102.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4万,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14.89%.主要原因是加强出国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出国经费规模。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就公开申诉领域深入合作访问团,出访地点为丹麦。计划完成落实四川信访工作人员到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实习计划,并积极推进哥本哈根市与我省在公民申诉领域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5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领导带案下访、督查调研工作以及其他省市信访局围绕信访工作而产生的学习、考察和交流相关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32.85%.主要原因是按照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要求,公务车辆数量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3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理机要通信等日常工作以及应急处突劝返接回、开展基层重要调研、督办信访案件等工作开展。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川省信访局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725.45万元。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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